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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 知
各位投资者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、证监会颁布实施的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》 ( 简称《三号令》 ) 及江苏监管局下发的《关于推进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的通知》 ( 苏证监机构字 [2006]228 号 ) 、《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账户清理工作指引的通知》 ( 苏证监机构字 [200 7 ] 5号 ) 等相关文件要求,需要各位投资者尽快填写规范式标准文本登记信息,以保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第三方存管。
如在第三方存管上线前未填写的客户将被限制存取款,以及可能影响帐户的交易。
特此提醒广大客户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、上海、深圳股东帐户卡前来我部填写规范式标准文本。并请大家相互转告。
时间:即日起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
信泰证券连云港营业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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